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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解读】《华中师范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解读

日期:2019-05-16 作者:政研室 审计处 点击量:

为健全和完善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党委对2007年制定并实施的《中共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华中师范大学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进行了修订,出台了《华中师范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华师党字〔2019〕5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近日,学校政策法规研究室邀请审计处,就《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作以下解读。

:为何修订《实施办法》?

答:一是中央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部署。2018年5月2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审计委员会主任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习近平强调,要落实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全国审计工作统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努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审计工作,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入研究和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完善各领域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则。

二是国家要求经济责任审计实行全覆盖。近年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审计署印发了《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部印发了《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要求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 ,以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

三是干部管理监督有新要求。今年3月3日施行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六处提到了审计,其中第三十一条要求“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根据需要可以听取巡视巡察机构、审计机关和其他相关部门意见。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事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第六十三条要求“实行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巡视巡察、机构编制、审计、信访等有关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就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沟通信息、交流情况、研究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问:如何修订《实施办法》?

答:审计处在学校党委审计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根据教育部党组巡视整改要求,系统地研读了近年来国家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政策文件,起草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初稿,书面征求党委审计工作委员会各成员意见建议并作必要修改,经学校2019年第12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问:《实施办法》的修订重点是什么?

答:《实施办法》共八章三十一条。包括总则、组织领导、审计内容、审计实施、审计评价、审计报告、审计结果运用和附则。修订的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组织领导更权威。学校党委审计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研究和审议学校经济责任审计相关重要事项。党委组织部根据党委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会商审计处,提出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建议,经党委审计工作委员会讨论、报经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委托审计处组织实施。

二是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经济责任审计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坚持经济责任审计监督覆盖学校各类二级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坚持以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单位和关键岗位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类型审计相结合,实现项目统筹安排、协同实施。对二级单位党委和行政主要领导干部可以同步组织实施,分别认定责任,分别出具审计报告。

三是增加了审计新内容。包括贯彻落实校党委、行政决策部署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履行有关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纪律情况。

四是审计进点新要求。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应当召开由分管组织、审计工作的校领导,党委组织部和审计处负责人,审计组成员,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审计进点会。党委审计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派人参加。

五是审计沟通新举措。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审计组应当听取分管审计工作的校领导、被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意见;书面征求党委审计工作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的意见;听取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意见。

六是强调自查自纠工作。审计时,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提供自查自纠报告。对自查自纠、经济责任审计已经发现并纠正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的规定,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

七是责任认定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即: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要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要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八是强调审计结果运用。党委审计工作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应当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要求,充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受理相关问题线索、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及时研究审计结果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并采取措施,健全制度,改进管理;

九是依据新规进行审计整改。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按照《华中师范大学审计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华师行字〔2018〕174 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