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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解读】促进学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新发展——《华中师范大学促进学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的若干意见》解读

日期:2019-10-10 作者:政研室 招就处 点击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部2019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视频会议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8号)精神,在全面实施《华中师范大学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工作方案》(华师行字〔2017〕20号)的基础上,学校研究制定了《华中师范大学促进学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的若干意见》(华师行字〔2019〕131号),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学校政研室邀请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就《意见》的主要内容作以下问答解读。


问:《意见》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答:一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党的十九大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习近平总书记还多次强调,人民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2019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强调,要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努力实现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要狠抓责任落实,狠抓预警防范,狠抓督查整改,狠抓宣传引导。《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8号)提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既是民生,也是国计,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关高等教育健康发展,并要求高校健全多机构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千方百计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

二是我校“双一流”建设的现实需要。“双一流”建设要求培养出一流的人才,就业工作是对高校人才培养状况的综合检验。目前,我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不尽如人意,在很多方面还存在提升的空间,如毕业生离国际化人才的标准还有一定差距,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工作还未取得突破;具有高站位、大情怀、远目光的毕业生还比较有限,愿意下基层、到西部、去东北等地区就业创业的人数不多;在国家重点发展区域、领域的竞争力不强,能够适应新业态、到以技术集成和商业模式创新为特点的新业态就业创业的人才还十分有限;不就业、缓就业的人数逐年增多,离习近平总书记“学成文武艺,报效祖国和人民,报效中华民族”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等等。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综合施策,需要从招生、培养和就业等各环节入手,需要多部门协同发力。

三是我校就业工作的客观需求。我校就业工作还存在一些客观困难需要解决,主要包括:体制机制运行还不够顺畅,部门之间的就业协作意识还不够强,部分培养单位的就业“一把手”工程还没有得到落实;招生、培养和就业工作的联动机制还不够有效;毕业生质量离新时代新要求还有差距;对毕业生的精准帮扶、信息精准推送、个性化需求的满足等还不尽如人意;对毕业生去向的整体布局与策划还很不够精细;就业服务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离“四到位”(机构、场地、人员、经费)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对相关资源(如校友资源等)的开发还有进一步作为的空间。


问:《意见》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一是促进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二是理顺体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

三是推动完善招生、培养与就业的联动机制。

四是推动建立科学合理、务实高效的就业服务体系。

五是促进我校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升。


问:《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意见》有五个部分,共28条。

1-4条为第一部分,主要是明确各级就业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

5-8条为第二部分,主要是立足于建立就业工作与人才培养全过程之间的联动机制,包括与招生的联动机制、专业预警机制、就业状况反馈机制、研究生招生激励机制。

9-15条为第三部分,主要是关于提升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的意见,包括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国际组织人才培养、优化研究生培养方案、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就业精准帮扶、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的校园文化平台建设等。

16-19条为《意见》的第四部分,主要是关于建立毕业生去向新格局的意见,主要包括开拓基层就业市场、服务国家战略拓展就业区域、搭建国际组织实习任职桥梁、布局新型业态领域等。

20-28条为第五部分,主要是关于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主要包括主动服务毕业生就业创业、拓展服务领域至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分类处理学生户档关系、困难群体帮扶、延伸服务空间、信息技术与就业服务深度融合、考评体系优化、建立专项奖励制度、落实就业工作“四到位”等。


问:《意见》有哪些特点和亮点?

答:一是理顺了机制体制。《意见》根据国务院和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再一次明晰了校院两级的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而且责任到人,从学校“一把手”、分管就业工作的校领导、就业工作职能部门、学院“一把手”、学院分管领导、辅导员、研究生导师、本科生班主任等均责任清楚,便于就业工作的稳步推进,为我校建立适应新时代的就业服务体系奠定了基础,提供了保障。同时,《意见》还在建立就业与招生、培养之间的反馈与联动机制,建立推进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新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二是在更加充分发挥就业育人方面提出了要求。《意见》提出,“将就业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将价值引领贯穿学生生涯发展教育和就业指导活动始终,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以“课程思政”为导向推进课程改革升级;“注重文化育人,实践育人,巩固并拓展生涯辅导与就业指导校园文化平台”。

三是提出了构建毕业生去向大格局的理念。《意见》提出,“努力构建‘立足长带,辐射全国’的就业大格局”,这一提法既响应了国家关于毕业生去向引导的战略倡议,又充分考虑到了利用好我校所在地——武汉——位于“长江经济带”的核心区域的战略优势,也为下一步引导我校各培养单位立足“长带”,开发沿江(尤其是中上游)地区就业市场指明了方向。

四是极大地延伸了就业服务的范围。《意见》不仅对在校生生涯发展与就业服务提出了明确意见,而且为离校未就业,以及运用校友资源提升已就业毕业生的就业质量、职场发展等方面做好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

(执笔:郎东鹏;审校:王茂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