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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

 

    华中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始于1955年创办的湖北省中等学校教师函授业余教育。

    1988年4月成立成人教育学院。2002年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在近半个世纪来的成人高等教育实践中形成了优良的办学传统,为社会尤其是为基础教育输送了大批德才兼备的毕业生,赢得了广泛的社会声誉,创建了成人高等教育领域的国优名牌。分别于1992年、1996年、1997年、2001年被国家教育部授予“全国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评估优良学校”、“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等称号。

    华中师范大学历任领导都高度重视以函授夜大学为主体的成人高等教育,将其纳入学校的整体规划,建立了一支专兼结合的优秀的函授教师队伍。学校为地方培养师资队伍的办学思想得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积极响应。这些部门在函授站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上给予大力支持,使函授夜大学教育得到蓬勃发展。学校在函授教育领域取得的优良业绩,同时也吸引了国内许多兄弟院校前来参观学习。随着学校函授夜大学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尤其是函授教育在培训中等学校师资队伍方面产生的影响日益深远,招生范围逐步由湖北扩大到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云南、江西、浙江、山东、合肥、黑龙江等省。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也为了更好地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学习需求,学校在招生专业设置上打破了单一的师范格局,形成了师范专业与非师范专业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华中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壮大,已经形成多层次、多规格、多种形式协调发展的高等成人高等教育办学体系。现有函授、夜大学招生专业57个,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专业13个。在开展学历教育的基础上,学校非常重视加强非学历性质的继续教育,开办了各种短期培训班。作为教育部“华北、中南地区普通高等学校远程与继续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已成功举办两届“成人教院院(处)长培训班”。学校还主动为地方政府分忧,积极承担武汉市为下岗职工举办的再就业培训任务,成为武汉市政府的“武汉市再就业培训基地”。

    华中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始终坚持以质量求发展的办学方向。在长期的管理实践中,严格遵循教育规律,并依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包括教学过程管理、主讲教师评聘、学籍管理、函授站管理等在内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根据社会进步和现代科学技术和科学管理发展的需要,不断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及时修改教学计划,更新教学内容,并注意选派大批优秀教师任教。科学化、正规化、制度化的管理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先后为中南地区培养了各类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4万余人,培训各类人员10万人次。他们中有的成为全国优秀教师,有的成为特级教师,还有的走上重要的领导岗位,绝大部分人都成为本单位的业务骨干。

    华中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全体员工正励精图治,以饱满的热情、创新的意识迎接知识经济时代的挑战,解决前进道路上的难题,重新谱写继续教育事业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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