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7-2018年大学生医保缴费通知

日期:2017-09-05 作者: 点击量:

各学院、研究生部:

为保证我校参保大学生及时享受医保待遇,根据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精神,2017-2018年度参保学生缴费工作即将进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请参保学生网上缴费,时间于2017年9月6日至9月22日,逾期不予办理。

2、2017-2018年度大学生参加医保的费用筹集标准为200元/人。(武人社函{2017}108号)

3、未参保学生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4、缴纳医保费后学生门诊就医华师医院等同教工待遇,经华师医院同意转诊报85%(可报销范围)

5、请学院、研究生部指定专人负责本学院参保学生缴费工作,及时与学校医保办联系。并及时为学生宣传医保政策,鼓励学生如期缴费,以便学生及时享受医保政策,减轻学生因病所承担的医疗费用。

6、参保学生因未如期缴费而不能享受医保政策者,责任自负。

 

 

华中师范大学医保办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