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小爱心•大扶贫”募捐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7-10-17 作者: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2017年10月17日是第四个全国“扶贫日”,根据《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小爱心•大扶贫”募捐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师生中开展一次以“小爱心•大扶贫”为主题的扶贫日募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原则

募捐活动坚持自愿原则,以现金捐赠的形式开展。倡导人人参与,积极发挥党员模范带动作用。

二、活动方式

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单位师生开展捐款活动,统一将捐款存入学校工行科技支行后前往财务处一楼报账大厅1号柜台,凭现金缴款单办理入账手续,由学校财务处汇总后缴湖北省教育基金会。(联系人:王新67868082开户行:工行科技支行账号:3202006909000069117地址:田家炳大楼东侧)

三、资金用途

本次募捐的全部善款将用于资助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就学,原则上将按各高校捐赠额度返还到高校资助部门统筹使用。我校将根据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此次精神在湖北省教育基金会设立资助奖励基金,用于资助奖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扶贫日”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和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增强广大师生的扶贫济困意识,努力营造关心教育扶贫,支持教育扶贫,参与教育扶贫的良好氛围。

2、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募捐活动有序开展,认真登记捐款者姓名及金额,于2017年10月20日前将捐款交学校财务处。以学院和部门为单位将募捐汇总表(电子版)于19日下午下班前报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将于20日前将我校开展“扶贫日”活动的总体情况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杨可军67868030邮箱:36877330@qq.com

3、各单位要充分挖掘、大力宣传“扶贫日”活动中的先进典型事迹。




学校办公室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