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遴选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LH)专业教师与管理人员的通知

日期:2017-10-27 作者: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提升国内高校国际化管理水平和教学水平,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拟通过“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管理学、经济学与工学专业等一线教师与高校国际学生管理人员赴海外进行为期三个月的高等教育教学法研修。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LH)专业教师的通知》(留金来【2017】4744、4745号、4746号、4748号)精神,我校拟选派管理学、经济学与工学专业教师与国际学生管理人员各一名赴海外研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管理学专业

1.1管理学专业选派计划

1.选派对象:管理学专业一线授课教师

2.选派类别:访问学者

3.留学院校: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Queensland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4.留学期限:3个月

1.2申请条件

1.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3.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4.应为高校来华留学生管理学专业英文授课教师,身心健康且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5.研修期间采用全英文教学,申请人申报时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要求或达到相应的语言水平。本项目不另行安排语言培训。

二、经济学专业

2.1经济学专业选派计划

1.选派对象:经济学专业一线授课教师

2.选派类别:访问学者

3.留学院校: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Nanyang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

4.留学期限:3个月

2.2申请条件

1.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3.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4.应为高校来华留学生经济学专业英文授课教师,身心健康且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5.研修期间采用全英文教学,申请人申报时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要求或达到相应的语言水平。本项目不另行安排语言培训。

三、工学专业

3.1工学专业选派计划

1.选派对象:工学类专业一线授课教师

2.选派类别:访问学者

3.留学院校: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Technical University of Dresden)

4.留学期限:3个月

3.2申请条件

1.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3.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4.应为高校来华留学生工学专业英文授课教师,身心健康且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5.研修期间采用全英文教学,申请人申报时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定的要一求或达到相应的语言水平。本项目不另行安排语言培训。

四、国际学生管理人员

4.1国际学生管理人员选派计划

1.选派对象:国际学生管理人员

2.选派类别:访问学者

3.留学院校: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美国麻省大学波士顿分校(具体派出院校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另行通知)

4.留学期限:3个月

4.2申请条件

1.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3.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4.应为高校来华留学生管理人员,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身心健康且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5.研修期间采用全英文教学,申请人申报时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要求或达到相应的语言水平。本项目不另行安排语言培训。

五、选拔办法

该项目录取方式为差额录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学校选拔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评审录取"的办法。必要时组织专家面试,面试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拟录取人员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派出,计划派出时间为2018年8月-9月,具体派出时间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另行通知。

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及回国后教学安排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并对其出国研修工作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形成《单位推荐意见表》(见附件1)。

申请人须在2017年11月1日(下周三)前将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1)与2018年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LH)推荐人员名单(附件2)纸质版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306办公室。单位推荐意见表与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LH)推荐人员名单word文档(文件名格式:项目名+学院+姓名)请发至邮箱wendyandsky@126.com。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在2017年11月初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外语水平等进行评审。通过校内遴选的申请人须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逾期系统将关闭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盛夏联系电话:027-67861299

E-Mail : wendyandsky@126.com

地址:西区国际园区1号楼306办公室

华师教师公派出国群群号:236374080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