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4-19 作者: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8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研究课题的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教育部和湖北省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为切实“八大育人工程”落实落地提供学理支撑和政策咨询。

二、申报对象

1.申请人为我校在岗在编的教职员工。提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党务工作队伍和相关专业的专职教师共同组建项目组,鼓励组建跨部门、跨学院、跨高校的项目组。

2.凡已申报本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其它类项目和未完成本年度以前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类专项研究项目者不得申请。

3.每项课题限报1名负责人,参研人员不超过7人(含负责人)。其他参照《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三、申报方式

1.申请人申请前应仔细阅读《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本通知的具体要求,并根据《2018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确定选题。

2.申请人填写“2018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附件2),一式2份(须含原件1份),纸质版材料按规定签名与盖章后,送至党委宣传部(行政楼403),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邮箱ccnuxcb@mail.ccnu.edu.cn

3.党委宣传部将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进行评审,评审合格者将下发书面通知。

4.受理申请材料的最后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7日。

四、项目资助与结项

1.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2018年6月——2019年6月),分为评审资助和委托资助两类,其中评审资助类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经费具体额度由专家评审组视项目研究的前期基础、团队水平、预期成果以及实际需求等情况综合评定。

2.评审资助项目结项时必须向学校提交经过调研论证的政策建议或咨询报告1-2份,政策建议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指导和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具有实质性贡献。鼓励围绕核心研究内容公开发表研究论文。委托资助项目必须完成项目立项通知书确定的目标任务,方可结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俊,办公电话:8014,办公地点:行政楼403



党委宣传部

2018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