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知识测试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8-05-22 作者: 点击量:

各分党委(党总支):

根据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宣教月”知识测试活动的通知》(鄂纪办﹝2018﹞38号)要求,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今年“宣教月”期间,在全校开展一次党章党规党纪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知识测试。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测试人员

全校党员干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公职人员和其他人员。原则上,机关直附属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和管理人员,教学科研单位全体党员干部、管理人员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代会代表需要参加测试。

二、测试内容

主要测试内容包括: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内容。

三、测试形式

参加测试的人员登录湖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http://www.hbjwjc.gov.cn/)首页,最上方扫码下载湖北省纪委监委手机客户端进行安装(也可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安装)。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在“要闻”栏目进入“湖北省‘宣教月’党纪法规知识测试”版块进行测试。测试前,参加测试的人员需要进行信息注册。请填写真实姓名,在“机构区域”选择“湖北高校”的“其他”,在“单位名称”填写我校名称,并完成注册。

此次测试总分100分,共25题。其中填空题10题、单项选择题10题、多项选择题5题,题目随机。每人两次测试机会,以得分高的为最后成绩。单次测试不限时长。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党委(党总支)要把知识测试作为第十九个“宣教月”活动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精心组织测试对象按时此次知识测试活动。

2.增强学习实效。要自觉加强学习,通过知识测试,浓厚学习氛围,以考促学,推动党纪国法的深入学习贯彻。要确保测试活动全覆盖、无遗漏。

五、具体安排

1.测试时间:5月21日-5月31日。

2.请于6月1日前将知识测试工作开展情况报纪委办(监察处)(填写附表并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各分党委(党总支)根据参加测试人员范围统计本单位测试人员数量,确保全部参加测试。

联系人:陈晓刚,联系电话:7123



纪委办(监察处)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