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8-2019年大学生医保缴费的通知

日期:2018-09-05 作者: 点击量:

校内各学院、研工部:

    为保证我校参保大学生及时享受医保待遇,根据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精神,2018-2019年度参保学生缴费工作即将进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 请参保学生(研究生新生老生及本科生老生)网上缴费,时间于2018910日至1010日,逾期不予办理。

    2. 2018-2019年度大学生参加医保的费用筹集标准为220/人。(武人社函{2018}24号)

    3. 未参保学生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4. 缴纳医保费后学生门诊就医华师医院等同教工待遇,经华师医院同意转诊报85%(可报销范围)

    5. 请学院、研工部指定专人负责本学院参保学生缴费工作,及时与学校医保办联系。并及时为学生宣传医保政策,鼓励学生如期缴费,以便学生及时享受医保政策,减轻学生因病所承担的医疗费用。

    6. 参保学生因未如期缴费而不能享受医保政策者,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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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