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学校所属企业清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5-22 作者: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中央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财〔2018〕11号),学校决定对所属企业开展全面清查摸底工作,通过清查摸底,理清企业资产、债权债务、从业人员等情况,为制定学校所属企业改革方案奠定工作基础。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摸底报告基准日是2018年12月31日。请依据中介机构出具的正式审计报告填报有关数据。如果企业处于未经营状态,只需填报基本情况栏。

二、摸底范围是学校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和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及所属各级企业,即到国有参股公司为止(含参股公司本级)。

三、各单位要逐一核实本单位是否存在以本单位名义投资或以学校名义注册的企业,也可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核实,如存在上述情况,应逐一核实企业与学校的产权关系,摸清企业资产、债权债务、从业人员等情况,认真填写上报“华中师范大学所属企业摸底情况表”;如不存在上述情况,仍需上报说明,在情况表上写明“经摸底清查,无此类情况”。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摸底清查工作,本单位党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落实责任,向本单位所有教职工传达,做到通知到位、清查到位,保证清查结果准确无误。

五、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完成调查上报工作,学校将根据本次调查摸底结果,形成摸底工作报告报教育部,为制定改革方案奠定基础。

六、上报时间截止2019年5月24日17:00前。纸质版需要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行政楼附楼202室,电子版发到邮箱:zhangheng@mail.ccnu.edu.cn

联系人:张恒 电话:6755


附件:华中师范大学所属企业摸底情况表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