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华大抗疫记忆”档案征集的通知

日期:2020-03-26 作者:档案馆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及校友: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华大人全身心地投入到了疫情防控斗争中,形成了大量的文字、照片、音频、视频和实物等材料。为全面保存学校这一段奋力抗击疫情的珍贵的历史记忆,学校档案馆曾在2月27日向全校各单位、全体师生和校友发出了“‘华大战疫记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档案征集倡议书”,根据近期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的有关决定的要求,现将开展“华大抗疫记忆”档案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反映我校各单位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真实记录,包括:(1)文字资料,如:我校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方案、应急预案、领导讲话、会议资料;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计划、报表、形势研判、通报、总结、大事记;参与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的记录资料;进行卫生检疫、交通管控和封闭管理的文件材料;接受社会捐赠情况、资金和物资使用方案等文字材料;各单位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其他特色工作文件材料等。(2)各单位疫情防控活动中形成的照片、音频、视频和有关实物。

2.我校科研团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形成的调查问卷、调查数据、研究数据、报告、科技攻关成果、过程性记录等资料。

3.反映我校师生、校友与社会各界人士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档案资料,包括文字资料、照片、音频、视频、实物等。如:请战书、工作照片、志愿服务凭证、捐赠物资凭证、防护服、防护工具等。

4.反映我校师生、校友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报道资料,包括文字资料、照片、音频、视频等。如我校师生在各类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上发布的新闻、照片、直播、微电影等宣传报道资料与纪实性资料。

5.我校师生、校友创作的以疫情防控工作为主题的各类作品,如书法、文学作品、歌曲、画作、篆刻等。

6.其他反映我校师生、校友与社会各界人士参加与支援抗疫防疫工作,具有保存价值的图文、音频、视频、实物资料。

二、征集要求

1.捐赠的档案资料要求内容客观、真实、准确。档案资料原则上应附简要内容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由等。

2.捐赠的图片、音频、视频文件应播放流畅、画质清晰,未经后期处理。照片使用JPG、RAW、TIFF等格式,不压缩存储;音频采用MAV、MP3格式,不压缩无噪音;视频采用MPG、MP4、FLV、AVI等格式。

3.捐赠的创作成果最好为原创、原件。

4.捐赠者原则上应提供个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三、征集方式

1.各单位一般应提供上述有关资料,个人以自愿捐赠为主,档案馆将为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2.疫情期间,档案馆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接收捐赠信息和资料。3月30日之前,请各单位梳理本单位与疫情相关的各类材料,形成材料清单,汇同已有电子资源上传至指定邮箱。疫情结束后,请各单位将纸质材料和实物材料,依据材料清单整体收集、移交。欢迎我校师生、校友与社会各界人士来馆捐赠、邮寄捐赠或提供档案征集线索,由我馆上门接收。

3.征集到的档案资料将永久保存于档案馆。捐赠者享有捐赠档案的优先使用权。学校将举办“华大战疫记忆”专题展览,在此基础上建设“华大战疫网上纪念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华中师范大学档案馆 收集指导部

电话:027-67868116,15527658845

邮箱:15527658845@163.com

地址:华中师范大学档案馆104办公室

档案馆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