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1年度公费医疗报销通知

日期:2020-12-23 作者: 点击量:

尊敬的教职员工:

你们好!

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师生员工,创建文明、和谐、规范、有序的公费医疗审核报账环境,经医院党政联席会议商议决定,2021年报销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教职工住院报销审核工作

1、请携带报销人的一卡通、公费医疗病历本、校外就医发票、费用清单和出院小结等资料。

2、住院报销采取信封报账方式,校医院办公室集中收取有关资料。

3、依据湖北省公费医疗报销文件精神,医院领导审核签字工作一周内完成。

4、对有问题的单据,将电话联系报销人。对需要申报大病救助的报账人,医院提供现场复印、或协助手机拍照。

二、门诊审核工作

1、请携带报销人的一卡通、公费医疗病历本、校外就医发票、费用清单等资料。

2、依据湖北省公费医疗报销文件精神,医院领导审核签字。

三、报销审核时间安排

1、3月9日(因3月8日周一是妇女节,所以顺延至3月9日)4月12日、5月10日、9月13日、10月11日、11月8日,教职工门诊及住院医疗费审核签字,并报销住院医疗费。

2、上半年门诊集中审核报销:6月15(因6月14日周一是端午节,所以顺延至6月15日)-18日、21日-23日。(15日离休人员、16日、17日退休人员、18日、21日在职人员、22日、23日毕业学生门诊医疗费审核签字报销)

3、下半年门诊集中审核报销:12月6日-10日,13日、14日。(6日离休人员、7日、8日退休人员、9日、10日在职人员及统筹,13日、14日全校学生门诊医疗费审核签字报销)。

4、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资料收取地点:校医院北楼二楼大会议室。

请全校师生病友遵照通知时间前来办理报销事宜,为您服务是我们的职责和荣幸,感谢大家!

华中师范大学医院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