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华中师范大学关于选任第十六届校团委副书记(学生)的公告

时间:2024-09-02 14:00    来源:    作者:组织部    点击:
校内各单位:为进一步强化共青团建设,加强青年学生骨干培养,经校团委书记办公会讨论研究并报学校党委同意,决定选任3名校团委副书记(学生)。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岗位说明1.任职时间为1年;2.任职期间协助负责学校团委专项工作;3.拟选任校团委副书记(学生)3名;4.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任用;考核不合格者,免去职务。二、资格条件1.中共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共青团建设,加强青年学生骨干培养,经校团委书记办公会讨论研究并报学校党委同意,决定选任3名校团委副书记(学生)。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1.任职时间为1年;

2.任职期间协助负责学校团委专项工作;

3.拟选任校团委副书记(学生)3

4.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任用;考核不合格者,免去职务。

二、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较强的议政议事能力

2.热爱共青团工作,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学习优秀、作风务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任职期间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岗位职责

3.全日制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9周岁(19951月1日后出生)

4.曾在校、院两级共青团与学生组织中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

三、工作程序

1.民主推荐

单位做好本单位的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工作,由各基层团支部进行民主推荐。

2. 组织推荐

各基层团支部民主推荐的人选由单位做好遴选,并向校团委推报原则上每个单位最多推荐候选人1名。

3.资格审核

校团委按照相关规定对推荐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

4.面试答辩

学校组成专家组,组织竞岗面试和答辩

5.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岗位需要和面试答辩情况,校团委书记办公会研究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6.组织考察

校团委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

7.确定拟选任人选并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校团委研究拟任用名单并报学校党委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8.发文任用

校团委发文任用,报团省委、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四、有关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于910日中午12:00前提交《华中师范大学团委副书记(学生)岗位推荐表》《XXX同学现实表现材料》纸质版至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A403)杨颖佳老师处,联系电话67866963,电子版及盖章版PDF扫描件以“单位+姓名+校团委副书记(学生)推荐材料”命名ccnutwzzb@163.com

2.报名人员须如实提供有关信息,若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在考察中有违纪现象等,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团委副书记(学生)岗位推荐表

     2. XXX同学现实表现材料(模板)

 

 

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团委副书记(学生)岗位推荐表.doc

附件2-XXX同学现实表现材料(模板).doc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492      

 

编辑: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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