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毕业离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6-11 作者: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我校2025届毕业生离校时间为6月20日,现将离校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生离校准备

1.毕业生须按要求完成以下离校手续的办理

(1)归还图书资料,提交电子论文。所有2025届毕业生请按照图书馆的相关要求归还清所借图书资料,研究生还须提交毕业论文电子版,并确保论文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详细要求见《关于2025届毕业生办理图书馆还书手续的说明》

https://lib.ccnu.edu.cn/engine2/d/28695620/6383172/0/5394742?t=12723787&p=1053906 ),以及《关于2025届硕/博士研究生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的通知》(https://lib.ccnu.edu.cn/engine2/d/28695578/6383172/0/5394742?t=12723787&p=1053906

(2)缴清学费、教材费、住宿费等费用,结清欠款。毕业生核实欠费情况,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下图二维码,登录学生本人“一站式服务门户”账号及密码后缴费。也可通过电脑端登录华中师范大学官网进入“一站式服务门户”后搜索“统一缴费平台”缴费;建议使用360安全浏览器。

(3)办理退宿手续。毕业生自行或委托他人到各楼栋值班室退还宿舍钥匙及空调遥控器,签字办理退宿手续。

(4)有需要的毕业生及时办理医疗报销等相关手续(6月16日-17日)。具体见2025年上半年公费医疗门诊报销通知:

https://hosp.ccnu.edu.cn/info/1118/7355.htm

(5)完成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如有申请各类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请及时关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官网有关通知,办理毕业确认相关工作。

(6)毕业生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离校前须到本人所在培养单位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党组织关系转接,特殊情况申请使用纸质版介绍信,主动跟进,确保及时完成转接;毕业生是预备党员的,应及时与转入党组织联系,积极参加党内活动,按时交纳党费,定期提交思想汇报,适时提出转正申请;毕业生是团员的(28周岁以下党员保留团籍),须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将自己的团组织关系根据实际去向转入到学习、工作单位或户籍(居住)地的团组织,同时由各培养单位将入团志愿书等团员档案材料随个人档案一并转走。

(7)户口在校的毕业生及时办理户口迁移。相关办理流程请查看辅导员转发的毕业生户口迁移注意事项,根据要求办理。

(8)毕业生退还本人所在培养单位的财物。毕业生退还或偿还本人所在培养单位的教具、图书、借款等,理清与所在培养单位在财物方面的关系。

(9)信息化办公室按毕业生名单(延期毕业生除外)统一办理校园卡注销、退款,无需毕业生单独办理。相关流程请查看信息化办公室《关于2025届毕业生校园卡有关事项的通知》(https://nisc.ccnu.edu.cn/info/1013/5069.htm)。

(10)毕业生须及时在就业信息网(https://ccnu.91wllm.cn )完成毕业去向登记。具体可见登记通知https://mp.weixin.qq.com/s/N7V5QTgXqOOAe98gj0slpA

(11)毕业生有电动自行车的,应在离校前将车辆流转出校,请勿转赠、转卖给校内人员,或将车辆弃置校园。毕业生可到东区小树林或南湖食堂电动自行车“惠生回购”服务点进行业务咨询。学校将于2025年7月1日取消毕业生电动自行车通行和充电授权,届时电子芯片码将自动失效。

2.完成上述相关手续办理后,毕业生2025年6月12日起可登陆“离校系统”查看本人离校手续办理状态:

(1)登录方式:https://lx.ccnu.edu.cn,通过学校一站式系统账号密码登录。

(2)办理状态:所有栏目状态显示为“0”表示全部手续已结清,显示为“1”表示尚有手续待结清,请根据系统提示尽快到相关部门办结。

二、学校部门工作要求

1.财务处、就业工作处、图书馆等部门自通知发布日起于6月12日前完成“毕业生离校系统”内相关栏目数据的确认工作。

2.各部门在毕业生离校期间要按照学校离校工作的要求,安排专人办理毕业生各项手续,并及时更新网上数据便于培养单位和毕业生查看。

3.就业工作处负责毕业生离校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各相关部门数据负责人的登录权限由就业工作处统一认证并授权,具体负责人为周老师,联系电话:027-67867779。

三、培养单位工作要求

1.毕业生离校前,请培养单位确保各类型国有资产归还(图书等),理清毕业生与学校之间的财物关系,严格审查毕业生离校系统,配合离校系统中所涉部门工作,督促未结清项目的毕业生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各培养单位应按档案馆《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档案材料的归档和人事档案转递工作的通知》要求

https://archives.ccnu.edu.cn/info/1038/9821.htm ),完成毕业生离校材料的归档工作。毕业生毕业时是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的,分党委(党总支)应该将其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归入本人档案,便于接收单位对其进行连续培养。

3.各培养单位要根据学校离校工作统一安排,安排专人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各培养单位发放离校材料流程:在离校系统内查看毕业生离校手续状态,为系统内各项目均已结清的毕业生发放离校材料;对有项目未结清的毕业生,指导毕业生尽快办结后再予以发放离校材料。

以上未尽事宜,请联系就业工作处周老师,联系电话:027-67867779。


                                             学校办公室  就业工作处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