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政策,我校博雅科技大厦项目目前不具备实施条件。2025年7月4日,我校发布《关于解除委托代理权限的公告》(华中师范大学公告〔2025〕第1号),已明确解除对合作方的全部授权委托。
在此,我校严正声明:凡以此项目名义继续发布的合作和招标等信息均属无效,我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并依法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联系人: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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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
2026年10月12日